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决策部署,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秩序。****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全县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骗保;
****医疗机构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医疗机构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医疗机构通过虚构检查检验项目、影像数据,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骗保;
****医疗机构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药店****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或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
****药店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药店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药店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药店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的。
三、举报奖励
根据《**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宜医保办〔2023〕13号)规定,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进行举报,****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
举报电话:0831-****393
邮寄地址:****基金监管股(**县**镇竹都大道东段211号)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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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