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淮蚌城际铁路(濉溪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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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蚌城际铁路(**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蚌城际铁路(**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淮海路118号

成交金额:648345.36元

评审总得分:7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淮蚌城际铁路(**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为保障淮蚌城际高铁顺利开通运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现对我镇高铁沿线彩钢瓦房、棚膜及网类轻漂浮物进行加固,并且给出加固标准。加固范围涉及关帝和火神村,经村工作人员、测绘公司和镇工作人员现场定位,测绘公司测绘两个村的彩钢瓦总面积约为35554.48平方米,棚膜和网类轻漂浮物总面积为7887.16平方米,根据濉****管理中心下发的彩钢瓦加固每平方米22.16元最高限价和棚膜网类轻漂浮物每平方米12.59元,预算两项总价约为887186.62元。具体施工内容及其他要求详见清单描述。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姜仁

执业证书信息:皖144********33125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荣贵(组长)、金勇、赵先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 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892.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云集路与012县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191****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望阳**侧J幢403

联系方式:187****6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湘

电话:187****6757

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二次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1
中标通知
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淮蚌城际铁路(濉溪县刘桥段)整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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