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1 09:1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服务中心3楼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6年3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 3D 打印材料及工艺品一体化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东经:110 度 25 分 30.26807 秒,北纬:28 度 23 分 44.07017 秒)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内4栋标准化厂房建设3D打印材料及工艺品一体化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租赁的5#、6#、7#、8#标准化厂房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每栋4层,总建筑面积18184平方米,具体布置为:5#厂房和6#厂房、7#厂房1至3层、8#厂房2至4层为3D打印机打印工艺品车间,含1间精修房;7#厂房四层为工艺品喷漆彩绘车间,设喷漆生产线和彩绘生产线,含物料仓、半成品仓和成品仓;8#厂房一层布置为3D打印材料生产车间,设3条生产线,含成品烘制房、物料仓、烘料房、成品仓。项目拟配置3D打印机10000台,以PETG塑料粒和色母为原料,年产3D打印材料1000吨和工艺品1000万件,3D打印材料须满足《增材制造 术语》(GB/T35351-2025)标准要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开发区雨水管网。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生产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4栋标准化厂房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蓝溪河。挤出机冷却水槽中冷却废水定期排入砂滤系统,过滤后回用到冷却水槽不外排。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D打印材料生产车间须密闭,挤出机模头设置集气罩,并对整个螺旋轴进行围蔽,形成半密闭型,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之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之对应排放值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和彩绘必须使用水性漆,生产线密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取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相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限值,总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其它车型之浓度限值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天那水须采用密闭桶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并按规范转移和使用;加强3D打印工艺品车间通风,定期检查3D打印机密闭罩;废气处理设施每三个月须更换1次活性炭,并满足填充量要求,并适时进行密封性检查;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之对应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之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营运期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艺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废打印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水性漆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废砂滤、水性漆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交厂家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天那水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营运期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3D打印机、塑料挤出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