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47号
****改革局关于大坝镇第二批典型镇人居环境整治补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大坝镇第二批典型镇人居环境整治补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大坝镇第二批典型镇人居环境整治补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大坝镇镇区、社前村、半径村、白坑村、富美岭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圩镇及周边村庄连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对池塘和水渠进行水生态治理,**、修复水渠和水沟,长度约2400米;**挡土墙,长度约800米,平均高度为3.8米,平均顶部宽度为0.7米,平均底部宽度为3.2米;配备安全护栏,长度约3130米;(二)对村道、巷道进行硬底化,总长度约5500米,平均宽度约4~6米,面积约26500平方米;局部道路白改黑,总长度约280米,平均宽度为8.5米,面积约3100平方米;(三)对白坑村至社前村沿半径大道进行三线整治,长度约2800米;(四)**2个小公园,总占地面积约1350平方米,完善2个小广场,以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 四、建设工期:10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9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53.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42万元、预备费8.8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大坝镇第二批典型镇人居环境整治补充工程计划总投资19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53.69万元、勘察费14.28万元,设计费47.35万元、监理费26.62万元、其他费用58.0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