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1日 |
| 标 题: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小河流及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1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小河流及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拟审批项目:****小河流及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26(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33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小河流及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 **省**市 | **市水利工程****办公室 | **省澎辉****公司 | 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 1 个街道(近海街道)4个乡镇(哈达门乡、杨泡满族乡、密江乡和春化镇)12个行政村(东新村、**镇村、分水岭村、**河村、葫芦头沟村、**沟村、密江村、三道沟村、塔子沟村、太阳村、西土门子村和**村),共11处工程地点。本次水毁修复护岸总长度659m、堤防总长度3409m,共11段,修复泵站8座、钢闸门2套。项目总投资2713.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 (一)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早厕,定期清运做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施工场地围挡、洒水压尘,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苫盖。弃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在建筑工地集中区域设置运输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位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弃土(含疏浚砂石)暂存于临时堆料场内,****水利局统一处理利用;生活垃圾暂时贮存至防渗防雨的临时贮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外卖处理,不可利用部分及****填埋场处理。 (五)做好施工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注意施工作业与天气状况的关系,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表土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