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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2MA0LFPE133 | 建设单位法人:董要东 |
| 代菲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经济开发区**** |
| **** 年产20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态聚合氯化铝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2.226111 纬度: 37.563889 | ****机关:****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5 |
| 交开行审发〔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22MA0LFPE133001Q |
| 2025-1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908.87 |
| 10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2MA0LFPE1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2MA0LFPE13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5-05-14 |
| 2025-05-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7 |
| 2026-0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3WExH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态聚合氯化铝 | 实际建设情况:5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态聚合氯化铝 |
| 由于本次为阶段性验收,目前生产规模为5万吨固体聚合氯化铝、10万吨液态聚合氯化铝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的铝矾土、铝酸钙分由叉车运输至反应罐上料口,人工破袋卸入反应罐内,在加入盐酸,通入高温蒸汽进行聚合反应,生成的混浆液进行固液分离后,一部分液体作为产品进入产品池,另一部分液体进入滚筒烘干机内进行烘干,烘干后的产品经产品储存仓后进行装袋,装好的产品进入成品库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的铝矾土、铝酸钙分由叉车运输至反应罐上料口,人工破袋卸入反应罐内,在加入盐酸,通入高温蒸汽进行聚合反应,生成的混浆液进行固液分离后,一部分液体作为产品进入产品池,另一部分液体进入滚筒烘干机内进行烘干,烘干后的产品经产品储存仓后进行装袋,装好的产品进入成品库外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聚合反应尾气、沉淀池尾气、成品池尾气、板框压滤机尾气、洗渣池尾气等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进行处理;滚筒干燥机尾气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进行处理;原料上料废气、产品包装废气等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铝矾土、铝酸钙粉铝矾土、产品固体聚合氯化铝采用密闭棚贮存;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的管理,原料密闭保存、车间加强通风、及时散落的清理原料及产品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布置室内、减震等有效降低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板框压滤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收集后回用作生产用水;****园区管网进入****公司,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及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利用企业800m3初期雨水池及800m3事故水池,按“雨污分流、请勿分流”原则,对初期雨水池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在园区事故车建成之前,暂时利用****公司污水处理厂现有8000m3事故水池作为三级防控措施,杜绝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9-2020)的规定。废包装袋存放于仓库内,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使用或产品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滤渣主要为尾渣板框压滤渣、成品板框压滤渣,滤渣优先送交****公司、****砖厂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县玖珑腾****公司填埋处理。厂区内**一座18m2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内。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原料铝矾土/铝酸钙粉在开袋、卸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与之相连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盐酸卸车及贮存废气: 盐酸卸车过程中缓冲罐产生卸车废气及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废气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HCl,上述废气经管道送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处理工艺为“一级、二级水洗+三级碱洗”。 3.反应罐生产聚合氯化铝过程产生的尾气: 生产氯化铝和聚合氯化铝均在同一反应罐内进行,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HCl,收集后经管道送尾气吸收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处理工艺为“一级、二级水洗+三级碱洗”。 4.一次沉淀池、洗渣池、成品池、板框压滤机等产生的含酸尾气: 聚合氯化铝溶液中含有少量的HCl,出料后温度较高,在物料转移、贮存、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尾气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HCl,在一次沉淀池、洗渣池、成品池、板框压滤机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管道送尾气吸收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处理工艺为“一级、二级水洗+三级碱洗”。 5.滚筒干燥机产生的废气: 滚筒干燥机生产的固态聚合氯化铝过程中蒸发产生的含酸尾气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HCl、颗粒物,滚筒干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管道送尾气吸收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其处理工艺为“一级、二级水洗+三级碱洗”。 6.产品储存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固体的聚合氯化铝在储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有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与之相连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7.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和HCl。 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过程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顶部加料采用导管贴壁给料;装置停工吹扫时制定完善的方案,管线吹扫接头不使用时用管帽堵死,有效杜绝和减少跑冒滴漏污染物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聚合反应区生产环节,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8人,生产岗位四班三运转,每班8h,年工作时间7200h,厂区内不设置食堂等生活设施。主要产生生活污水的环节为员工的盥洗用水。本厂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公司处理。 3.事故水: 本项目厂区内建设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事故水池,可以保证在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不会外排。同时,在储罐区全部采取的硬化防渗、防腐处理,污水采用管道输送的方式,各储水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反应区主要装置区周围设有围堰,并配套建设有废水的收集管网,确保非正常情况下废水不会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1.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 2.对风机减噪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安装消音器等措施; 3.利用现有地形合理布置设备,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 (四)固废防治措施 1.滤渣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滤渣: 本项目反应产生的滤渣中含有少量的盐酸、氯化铝等,采用**搅拌洗涤,滤渣与清洗水形成二次混浆液,之后进入滤渣板框压滤机进行固液分离,产生的滤渣,主要组分为SiO2、AlCl3等,为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滤渣交由交****公司综合利用。 2.原料废包装袋: 本项目所需的铝矾土、铝酸钙粉均采用吨袋运输、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的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 3.除尘灰: 原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布袋收集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铝矾土、铝酸钙粉)再次返回系统参与反应。 产品贮存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布袋收集的颗粒物作为产品外售。 4.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袋: 除尘器产生的滤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5.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油桶 各类泵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由****负责清运和处置。 厂区危废间采用购买成品危废间,面积为18m2,危废间放置在厂区东北角,紧邻沉渣池。厂区危废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危废间已满足“六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防腐蚀、防雨水、防扬尘)”要求,危废间周围设置有围堰,内部设置有导流渠、集油池,废油存放区设置有防油托盘。 |
| 除尘设施由环评阶段的下料过程和包装车间产生的粉尘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更换为下料过程和包装车间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各自连接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共安装2台;滚筒干燥车间产生的废气由环评阶段的4台1级吸收塔+2台2级吸收塔+1台3级碱洗塔更换为2台1级吸收塔+1台2级吸收塔+1台3级吸收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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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料系统除尘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1台布袋除尘器 | 上料系统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0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为10mg/m3的标准限值 | |
| 2 | 包装系统除尘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1台布袋除尘器 | 包装系统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2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HCl为20mg/m3的限值 | |
| 3 | 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台1级水洗塔+1台2级水洗塔+1台3级碱洗塔 | 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HCl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5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HCl为20mg/m3的限值 | |
| 4 | 滚筒干燥废气处理设施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4台1级水洗塔+2台2级水洗塔+1台3级水洗塔 | 滚筒干燥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HCl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3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颗粒物为10mg/m3、HCl为20mg/m3。 | |
| 5 | 厂界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HCL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 | 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48mg/m3,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1.0mg/m3,达标率为100%;厂界HCl未检出,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0.05mg/m3,达标率为100%。 |
| 1 | 隔声减震、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隔声减震、基础减震、低噪声设备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昼间为57.2~58.4dB(A),夜间为51.3~52.3dB(A),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达标率为100%。 |
| 1 |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9-2020)的规定。废包装袋存放于仓库内,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使用或产品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滤渣主要为尾渣板框压滤渣、成品板框压滤渣,滤渣优先送交****公司、****砖厂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县玖珑腾****公司填埋处理。厂区内**一座18m2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内。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滤渣板框压滤机产生的滤渣由交****公司综合利用,产生的原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上料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参与反应,包装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18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负责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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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