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高邮湖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方案编制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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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金额:498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见示范格式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是联合体即可。)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提供法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6条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一并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如果供应商人确认参与本项目,请将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并盖好章传至或送到****(****@qq.com)即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2026年 3月12日至2026年3 月18 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2点到5点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3-24 下午14: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欧邑名郡1#楼201铺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3-24 下午14:30 (**时间)

地点:**县欧邑名郡1#楼201铺2楼会议室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开标。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供应商以书面磋商函的形式提交两次或两次以上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人:陈善亮

联系电话:183****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联系人:伍秀莲

联系电话:153****0688

下载附件: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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