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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区2015年虹山湖二期(北航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4地块)2-3#楼(住宅、配套及架空层)、6-10#楼、12-13#楼(住宅及架空层)、15-18#楼由**万绿城生态****公司建设,位于**区****北角。该项目已建设完成,现**万绿城生态****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区2015年虹山湖二期(北航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4地块)2-3#楼(住宅、配套及架空层)、6-10#楼、12-13#楼(住宅及架空层)、15-18#楼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经我局核实:1.本次申请楼栋已建设完成,根据项目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指标为:总建筑面积61367.7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916.47㎡(含住宅54599.72㎡、商业5241.8㎡、****服务站243.81㎡、****中心315.57㎡、物业用房401.33㎡、公厕30.78㎡、消控室83.46㎡),不计容建筑面积451.28㎡(架空层)。
2.实测指标与单体图对比情况:
①2#楼计容面积减少185.14㎡(差异主要来源是2#楼负一层、****商铺未建设完成,详见附件1);
②3#楼计容面积减少13.91㎡(差异主要来源是3#楼一层从室外进入住宅核心筒的局部通道顶部盖板未修建,详见附件2);
③6、7#楼计容面积分别减少3.33㎡(差异主要来源是在审批平面图中将6、7#楼2层的露台半计容,而竣工测绘中露台不计容);
④8、9#楼计容面积分别减少5.93㎡(差异主要来源是在审批平面图中将8、9#楼2层的露台半计容,而竣工测绘中露台不计容);
⑤10#楼计容面积减少26.15㎡(差异主要来源是二层露台审批时半计容,而竣工测绘中露台不计容);
⑥12#楼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9㎡(差异主要来源是12#楼负一层与通道相连处靠地下室一侧外推0.6m,负一层连接3#楼处外墙往3幢方向推出去0.50m,一层连接3幢处外墙往3幢方向推出去0.70m,详见附件3)。
⑦东侧小区人行出入口现状与单体图不符:东侧小区人行出入口在规划审批单体图中为两层门厅、楼梯及电梯的组合,实际修建为人行台阶,导致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02.16㎡,原因是2022年11******局批准后的方案总图中东侧人行出入口为人行台阶出入口,而单体图未随之进行调整,导致单体图与调整后的方案总图不一致,建设单位按调整后的方案总图将此处出入口修建为人行台阶出入口(详见附件4)。
⑧16#(一)楼计容建筑面积增加43.6㎡(差异主要来源是负一层A-K交1柱一侧墙体外推1m,一层与15#楼连接处墙体外推0.6m,详见附件5)。
⑨部分楼栋±零标高与规划总平面图相比发生变化:12号楼规划审批±零标高1393.25,实测1394.55,增加1.3m;13号楼规划审批±零标高1392.4,实测1394.08,增加1.68m,(原因是上述楼栋在总图中的±零标高与单体图不一致,建设单位按单体图中±零标高进行建设)。
针对实测指标与单体图存在差异的情况,建设单位及测绘单位出具了相应情况说明;针对东侧人行出入口与单体图不符及12号楼、13号楼±零标高与总图不符的情况,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出具了情况说明,原因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过程中沟通对接存在失误。
3.9#楼前方消防回车场未修建,调整为新增道路形成环形车道(详见附件6),并已通过消防验收。
2026年3月5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为保障该项目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同意办理该项目2-3#楼(住宅、配套及架空层)、6-10#楼、12-13#楼(住宅及架空层)、15-18#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指标为:总建筑面积61367.7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916.47㎡(含住宅54599.72㎡、商业5241.8㎡、****服务站243.81㎡、****中心315.57㎡、物业用房401.33㎡、公厕30.78㎡、消控室83.46㎡),不计容建筑面积451.28㎡(架空层)。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将该项目竣工规划认可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有意见或要求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并附相关身份及利害关系人证明;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该项目不动产权登记。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6435
联 系 人:高传捷
地 址:****广场8栋6楼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