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海螺****招商局:
你局《关于转报的请示》(甘海管发改〔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对该项目进行研究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螺沟景区旅游服务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海螺沟景区望夫崖、老观景台、草海子等观景平台。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重建望夫崖、老观景台、草海子等观景平台12座;恢复重建景区导览系统等旅游配套设施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62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规划配套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投标方案:详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请你们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海螺沟景区旅游服务设施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发改委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5.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