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2022〕65号
****发改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转报**县供暖(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发改〔2022〕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审查及专家评估意见,原则同意**县供暖(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供暖(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县。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供暖面积共26.15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8000万元,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
九、工程招投标方案:详见附件。
十、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同时,请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及规范,切实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项目名称:**县供暖(一期)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发改委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45号)的规定执行。 5.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