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2018〕533号
****委员会
关于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编码:****)
******投资促进局:
你局《关于转报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2018〕274号),****运输局《关于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甘交函〔2018〕256号)以及**省****事务所《关于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函》(川路咨监函〔2018〕122号》等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是《**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14—2030年)》中省道横线S314线扎拖(**)-**的一段,同时也是《**州全域旅游规划(2013-2030)》骨架干线公路网布局“三环两纵两横”中**-**-**横线的一段,也是规划拉日马4A级景区唯一的一条旅游干线通道,对于完善区域路网,改善交通出行能力,严重制约沿线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及出行,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低下,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的需求,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量需求,严重制约和影响藏区经济社会交流与发展和藏区群众出行的要求。因此,同意实施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起点接**境内两**库区在建复建公路(**-**段)长征沟大桥桥头,成T型交叉(K0+000),沿途经过扎拖乡、仲尼乡、拉日马镇、茹龙镇、**县城,终点止于**境内雅砻江2号大桥桥头(K124+145)处。推荐路线全长124.145公里。
三、原则上同意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局部困难路段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路面结构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9941.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六、本项目业主为****。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下步段合理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方案,加强技术指标降低路段路线方案优化设计。优化桥、涵结构和规模,减少路基土石方,优化弃土场布置,完善弃土处理方案,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进一步落实和细化资金筹措方案以利工程实施。
(三)加强与相关要素部门、电****管理部门协调,确保路线方案顺利实施。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摇号招标 | |
| 施 工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勘察、设计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1.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组织形式,应核准为自行招标,****服务中心在招标阶段代行业主职责。 2. 中央或省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应核准为委托招标。招标人在******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方式核准 1.凡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打捆审批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中央或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方式,应核准为摇号招标。 2.摇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www.****.cn****服务中心网站(www.****.com)发布。 三、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 1.非招标方式的组织工作由项目业主(发包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下同)-100万元(不含,下同)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40万元人民币的,采用固定价随机发包方式确定承包人。 3.本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下同)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直接发包给注册在州内的企业。 四、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藏族****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36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资金****招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43号)和《****人民政府办公****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甘办发[2018]20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发包)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发包)、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 |||||||
项目名称:省道314线**(扎拖)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