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2018〕485号
****委员会
关于省道458线**县城经赠科至**机场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编码:****)
******投资促进局:
你局《关于呈报省道458线**县城经赠科至**机场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发改〔2018〕267号),****运输局《关于省道458线**县城经赠科至**机场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甘交函〔2018〕250号)以及**省****事务所《关于省道458线**县城经赠科至**机场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函》(川路咨监函〔2018〕69号》等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458线**县城经赠科至**机场是《**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14—2030年)》中71条联络线之一,连通国道215线与国道317线,是第四轮“甘推”方案中计划提升改造的国省干道之一,是**县出入县境的主通道,也是沿途乡****中心城市**县的主要干道公路。现有道路建设年代较早,技术标准低,沥青表处路面,局部路段路面破坏严重,且沿线部分地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频繁,整体路况差,交安、防护、排水设施缺失,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低下,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加之赠科至马尼干戈之间为“断头路”,不能满足车辆通行的需要,也不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量需求,严重制约和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社会交流与经济发展和沿线群众出行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对藏区和贫困地区扶贫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缓解贫困、实现共同**的内在要求;是改善道路条件,满足沿线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适应功能变化,完善路网布局,满足项目省道网中作为联络线的需要;是整合旅游**,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增加区域对外联系通道,提高路网防灾抗灾能力的需要;是缩小地区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是优化交通布局,促进航空优势发挥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二、同意本项目起于**县河坡乡格学桥桥头与国道215线平面交叉,经**县热加乡、赠科乡,**县岳巴乡阿木拉、马尼干戈乡,接国道317线后共线43.623公里,经**县来马乡,止于**格萨尔机场(六十六道班)附近,接机场连接线(连接线长约1.9公里),推荐路线全长161.123公里。
三、原则上同意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7.0米。局部困难路段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3507.0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资金。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7个月。
六、本项目业主为****。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需加强不良路段的地质勘探工作,查明各种地质病害,加强对局部方案的比选,确保设计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二)加强与林业、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针对生态环境和植被恢复采取必要和措施,优化弃土场布置,完善弃方处理措施,尽量降低道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进一步落实项目的具体筹资方案,待资金、土地等落实后,再行开工建设。
四)项目实施阶段应加强对工程方案设计和资金的控制,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各项功能的实现、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六)要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建设期内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摇号招标 | |
| 施 工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勘察、设计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1.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组织形式,应核准为自行招标,****服务中心在招标阶段代行业主职责。 2. 中央或省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应核准为委托招标。招标人在******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方式核准 1.凡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打捆审批项目中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中央或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的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方式,应核准为摇号招标。 2.摇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www.****.cn****服务中心网站(www.****.com)发布。 三、依法必须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 1.非招标方式的组织工作由项目业主(发包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不含,下同)-100万元(不含,下同)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40万元人民币的,采用固定价随机发包方式确定承包人。 3.本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下同)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直接发包给注册在州内的企业。 四、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藏族****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36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资金****招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43号)和《****人民政府办公****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甘办发[2018]20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发包)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发包)、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