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2021〕195号
****委员会
关于**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
景区连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州交****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甘交投 〔2021〕101号),****运输局《关于**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甘交函〔2021〕262号)以及**省兴华****公司《**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本项目位于**州**县境内,该公路现为农村等外级公路,技术等级低、线形指标较差、平纵组合不合理;路基宽度3.0~4.0m,水泥砼路面,局部破损。路基防护工程措施不足,部分路段边坡坍塌;沿线排水设施不足,边沟淤堵漫流;全线交安设施急需完善,大部分路段边坡缺少防护,威胁行车安全。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推动**州全域旅游发展,加强**、**县际互通,连接格萨尔王城、****景区,促进**共享。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提升现有道路公路等级及通行能力,同时缓解沿线村庄、乡镇出行难问题。对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路网防灾抗灾能力,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
三、本项目路线起于**县来玛镇鲁须村查拉中桥附近,以平面交叉方式接G317线K726+600处,路线由东北向西南沿达曲左岸向上游布设,经鲁须村、迷鲁村到莫衣村后开始进入打火沟,此后沿沟向南到冷达村怕乌白母接上**县乡道为终点,全线沿旧路改建。主要控制点:G317、鲁须村、迷鲁村、莫衣村、冷达村。
四、本项目路线全长17.6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特别困难地段经论证可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抗震设防基本烈度Ⅷ,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其****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816.25万元,资金筹措为争取上级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本项目法人为****。
八、本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下阶段的工作建议:
(一)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加强与自然**、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的协调,及时完备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做好植被恢复,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二)本项目所经地段地质条件复杂,存在软基、崩塌、涎流冰、溜砂坡、季节性冻土等不良地质情况,加强地质、水文资料的收集分析,并对沿线地形、地质复杂地段做出深入研究,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域内的不良地质性质、范围、发展规模及危害程度,并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确保路基的稳定、安全、可靠。
(三)本项目沿线电力线密集,应对高压电力现有线路及规划线路作详细调查,精心布置路线方案,尽量避免拆迁高压电力线,无法避免的,应尽早跟相关部门沟通落实迁改事宜。
(四)考虑到拟建项目所处区域的地形、地质、环境条件,合理选用技术指标,做好地质勘察和优化设计工作,因地制宜,与周围自然环境相互交融,把拟建项目建成“快速、安全、经济、环保”的便捷通道。
(五)进一步落实项目的具体筹资方案,待资金等条件落实后,再行开工建设。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州发展和改革委会
2021年6月29日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来玛镇至**县交界地**景区连接公路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发改委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5.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