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 标 题:关于新靖镇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3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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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立项新靖镇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镇政函〔2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镇生活环境,巩固乡村**战略实施,同意新靖镇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新靖镇小龙村、泗梨街、隆江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1.新靖镇小龙村小龙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道路硬化、篮球场、垃圾回收处理池、微菜园、景观墙、立面改造、太阳能路灯、休闲广场、党建宣传栏等公共基础设施。2.新靖镇泗梨街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沟、道路硬化、篮球场改造、老旧房屋拆除、房屋立面改造、围墙、太阳能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3.新靖镇隆江村雪茄片区农田水利工程:**宽1米、高1米三面光水利渠道600米;宽0.6米、高0.6米三面光水利渠道90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