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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6日 |
| 标 题:关于**市**镇金色村足秀屯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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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市**镇金色村足秀屯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武政函〔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群众生产环境稳定,巩固乡村**战略实施,同意**市**镇金色村足秀屯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镇金色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污水处理厌氧池、格栅池、提升池一座,配套人工湿地一处,铺装彩色透水砖80平方米,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电气1套,清理原水池受污染淤泥1760立方米,换填片石225立方米;混凝土仿木栏杆180米,高2.5米池塘毛石混凝土挡土墙3米,高1.0米池塘毛石混凝土挡土墙15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6.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结余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