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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及《******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等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共10个自然日,公示网站为惠****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相关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话向****提出(如通过邮寄信件反馈意见,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大亚湾澳头北澳大道2号自然**大厦(****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2—****767
附件:******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盛五路(大亚湾段)道路工程等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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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