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关键词: | |
| 2026-03-11 10:31 | 名称:[审批公告]****2026年3月上旬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 1 | 关于******公司年产10**3C数码显示玻璃、新能源车载显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0号 | |
| 2 | 关于******公司年产1000万把滚筒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1号 | |
| 3 | 关于******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2号 | |
| 4 | 关于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3号 | |
| 5 | 关于****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4号 | |
| 6 | 关于******公司年产1亿片卫生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5号 | 附件九木批复.pdf |
| 7 | 关于******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6号 | |
| 8 | 关于**市****公司年产1000万把滚筒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6]027号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分局行政许可科
电话:055*-****105
地址:****中心
邮编:23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