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推动我**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解决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问题。根据《****联合会关于印发<2026年**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寻求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二、经费预算:286500元。
三、采购方式:内控自行采购。
四、项目概况
(一)服务人数:191名
(二)服务对象: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方式:提供不少于12次的居家托养服务
(四)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健康辅导、基本康复服务、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残联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打卡。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内容的机构;
(二)申报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三)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服务****政府或财政部门购买服务要求确定。
(五)申报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六、申报审批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残联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报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征信记录及服务人员的相关材料。
(****残联负责受理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残联自行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报机构开展调研评估,选择最优机构。
(四)对拟确定为服务机构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签定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机构要做好项目档案,收集好相关材料,如服务对象的申请表、残疾证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服务相片等,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
(二)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如有挤占、挪用、转移用途等偏离项目要求的现象,将随时收回全部资金,并取消资格。
****残联、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项目审计或绩效评估时,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如存在不合格、审计不合格和违反规定的情况,****残联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20日,请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将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及相关材料报****残联现场报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德政路20号208室****
邮 编:530219
联系人:黄旭纲、方源
电 话:0771—****355
附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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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