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11日至 2026年03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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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花东镇金谷南路26号之三80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市**区花东镇金谷南路26号之三801。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年加工塑料瓶1000万个。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