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8万吨锂电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安徽-池州-东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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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8万吨锂电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8万吨锂电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概况: 一、****年产28万吨锂电新材料技改项****工园区。****公司年产15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技改扩产到年产28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其中包括年产28万吨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产品:90000吨/年EMC液体六氟磷酸锂、90000吨/年DMC液体六氟磷酸锂、100000吨/年乙酸乙酯液体六氟磷酸锂、1250吨/年EMC溶剂、1250吨/年DMC溶剂、1380吨/年乙酸乙酯溶剂)及设备和配套的相关污水处理装置及设备、****实验室搬迁、辅助楼改造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为315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0%。****信息化局于2025年12月12日以池工信技术〔2025〕103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025年12月17日池工信技术函〔2025〕70号文对项目备案内容予以变更,2026年2月3日池工信技术函〔2026〕5号文对项目备案内容予以变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801A液盐装置:建设1条EMC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线,连续生产,布设4台液盐合成釜、1台溶剂中和釜、1台浓缩塔、58台分子筛塔、24台过滤器等设备;1条DMC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布设4台液盐合成釜、1台溶剂中和釜、1台浓缩塔、58台分子筛塔、24台过滤器等设备;1条乙酸乙酯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布设4台液盐合成釜、1台溶剂中和釜、1台浓缩塔、58台分子筛塔、24台过滤器等设备。 (二)公辅及储运工程: (1)依托现有的综合办公楼、厂区公用工程楼、辅助楼、纯水、循环水、供气、制冷、制氮、供热系统等,实验室搬迁至辅助楼一楼;(2****园区供水、供电、供热系统;(3)依托现有储罐区,原1座480m3乙酸丙酯储罐调整为乙酸乙酯储罐、1座480m3乙酸丙酯液盐储罐调整为乙酸乙酯液盐储罐,原1座950m3DMC溶剂储罐调整为乙酸乙酯液盐储罐,依托现有2座480m3DMC储罐、1座480m3乙酸乙酯储罐、1座480m3乙酸乙酯液盐储罐、2座480m3DMC液盐储罐、2座480m3EMC液盐储罐、2座950m3EMC储罐;(4)依托现有甲类仓库、丁类仓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1)项目生产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一级碱+水封+一级水+一级碱+汽水分离+RTO+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水封+一级水+一级碱+汽水分离+RTO+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后经水封+一级水+一级碱+汽水分离+RTO+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危废库、甲类库废气收集进入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生物除臭箱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液盐生产装置分子筛吹脱废气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5)氟化锂投料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 34/ 4812.3-202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 34/ 4812.3—2024)中表3限值。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分子筛清洗废水、车间地坪保洁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初期雨水等,其中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分子筛一次清洗废水等属含氟高磷废水,经“含氟高磷废水收集池+吹脱系统+含氟高磷热解池+氟磷碳去除系统”预处理、分子筛二次清洗废水等属含氟低磷废水,经“含氟低磷废水收集池+氟磷碳去除系统”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汇集车间地坪保洁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处理站综合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过滤废渣、废滤芯、废**、废机油、废旧劳保/包装、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废MBR膜、污水处理站废树脂、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尾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布袋、化验室及在线设备标定废液等)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并采取焚烧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108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中心处理;****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