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淡水养殖产业科技赋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淡水养殖产业发展实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农场,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在**市行政辖区内,公开遴选3个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水平高、示范带动强、管理规范的****农场,打造我市淡水养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标杆,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提升养殖技术水**产业效益。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质合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社、国有农场等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运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主体不得将在建项目、已获得支持项目重复申报。
2.养殖基础扎实。申报单位持续从事淡水养殖3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日期计算),养殖基地自申报之日起,土地(水域)使用权剩余期限不低于5年(提供合法有效的使用权证明),无权属纠纷。
3.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智能化养殖技术、装备(如
水质在线监测、智能投喂、物联网管控等),养殖模式先进,技术集成度高,在品种改良、生态养殖、病害绿色防控等方面有明确创新,对同行业及周边养殖主体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技术辐射带动作用。
4.场地硬件达标。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完善(具备标准化养殖池塘、进排水系统、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技术力量雄厚(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或与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建立稳定**关系),养殖区域集中连片,养殖效益处于区域内领先水平。
5.服务能力较强。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技术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师资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愿意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相关工作。
6.管理规范有序。****基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示范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台账齐全,养殖生产、技术应用、培训活动等相关档案整理规范、有据可查。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A4纸装订成册)。
2.材料审核。按属地原则申报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后提交市农业农村部门。
3.专家评审。材料审核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公示认定。根据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结果,****农场初步遴选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认定为“**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场”;公示有异议的,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智慧农场职责
****农场,须严格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1.****基地建设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推广淡水养殖技术,建立详细完整的工作台账,年底提交工作总结;开展数字化技术及现场观摩培训,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2.强化工作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技术示范、观摩培训、试验推广等活动的文字、影像、照片等相关资料,规范归档;智慧农场全员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农场工作动态、技术应用情况等内容。
3.配合农技推广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及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技术调研、试验示范、农民培训等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五、基地权益
通过遴选并被正式认定的**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场,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后,将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标准,按协议约定给予建设资金。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全部责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场申报表》;
2.基地简介****基地基本情况、运营年限、养殖规模、科技应用情况、数字化应用情况、示范带动成效、以往开展农技推广相关工作业绩等);
3.合法有效的土地(水域)流转协议、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合法登记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荣誉称号、产品认证证书、技术应用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培训活动相关证书、与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协议等复印件);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海英
联系电话:****472
报送截止日期: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7日前报送有关资料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后,于3月20****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及扫描件)。
****地址:**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11楼11室。
附件:**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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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