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人)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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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信访局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采购“****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人)”,现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并公开接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人)

二、项目内容

1.调解疏导服务。为信访群众提供矛盾调解、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等,包括主动对接群众,精准把握核心诉求,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与引导,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2.法治宣教服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针对群众具体诉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解读,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宣讲;

3.其他相关服务。协助我局完成其他与纠纷调解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事项。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50.7万元以内。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总价,包含成本、法定税费及合理利润。

四、评审与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价格、技术方案、商务实力、诚信状况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人)综合评分细则》(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首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考核结果,并依据《****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如因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发生的服务进行费用结算。

2.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

①中标人应秉持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向采购人委派符合协议要求、身体健康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工,并负责对社工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规范的专业服务。

②中标人须依法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社工工资,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20﹞11号****商社工薪酬待遇,项目中人力成本不少于项目经费的85%,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等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5%。社工在提供服务期间发生意外或人身受到侵害的,应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划分责任。如各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法院提起诉讼。

③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行政管理体系,包括薪酬级别与晋升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服务标准、行为准则、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管理制度等,以确保供应商及岗位的规范、高效运作。

④中标人应制定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编制详细的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⑤中标人应加强内部岗位管理与职业道德建设,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依法健康运作的社会公益服务平台;须制定****商社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制止、避免发生供应商、社工个人通过网络、报纸、手机等各种工具手段散布不实言论,恶意中伤、****机关或他人的不良不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⑥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分包或转包。如发生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⑦中标人派驻社工的工作时间应与采购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⑧中标人派驻社工的日常工作地点在采购单位,人员的请假与休假须事先获得采购单位书面批准,并同时通报中标人备案。

⑨中标人应参照《****工会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为3****工会保障,设立集体福利与团队建设项目。其中集体福利包括节日慰问与日常关怀,节日慰问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500元;团队建设费用应专项用于本项目组织的团队活动。

3.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3个岗位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或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市注册社工。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社工使用单位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社工使用单位相关工作出谋划策;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社工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保守社工使用单位工作机密。

4.验收与考核:项目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提交服务成效总结报告。采购人将依据项目合同、本采购需求及中标文件所载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支付合同尾款及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5.付款方式:项目经费拟分三期支付,第一期(40%):合同生效并收到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期(35%):项目运营满5个月并收到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三期(25%):项目运营完毕、通过终期考核并收到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支付方式以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因财政审批程序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本公示的采购需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2.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地址:**市**区创****人民政府办公楼376****办公室;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8262。标书代写

3.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4时00分(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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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



附件:

1.附件1:****信访局纠纷调解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人)综合评分细则.xlsx

2.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wps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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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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