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高岭村村庄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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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霍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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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能源
村庄规划
2026-03-11 11:03:21
**县
2026-03-11 11:03:21
****规划局
**县佛子岭镇高岭村村庄规划公示
**县佛子岭镇高岭村村庄规划公示
2026-03-11 11:03

**县佛子岭镇高岭村村庄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高岭村村域范围,包含24个自然村组,总面积为17.24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国乡村**促进法》(2021年)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3)《****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厅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5号)

8)《****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9)《**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厅2022年06月)

10)《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

11)《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县村庄分类与村庄布点规划(2020-2035年)》

4)《**县佛子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县**山-佛子岭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其它相关法规、规范、政策。

7)县、镇、村及村民有关村庄****政府有关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思路

依据高岭村自身区位优势,结合**山-****风景区的建设引领,以及自身发展需求,本次规划确定高岭村村庄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乡村产业为基础,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为目标,集合林下经济、生态风光、传统种养等基础条件;打造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和美乡村、宜居社区。

(二)目标定位

总体定位:人居福地,和美高岭。

以自然观光为特色****示范区;宜居宜业和美的美丽乡村,以农产品生产为主体,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依托,凝聚村庄山林区域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将自然风光、传统生活打造乡村新活力发展新引擎,建设农业+旅游结合**村,打造本土商品名片,构建全产业发展模式。依托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规划策略:

一条主线:生态**;

四大路径:完善配套、全域布局,产村融合、三产联动,提升村容、精细建设,文明乡风、民约自治;

一项行动计划: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制定建设指引;

(三)总体布局

附表一: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规划地类

规划基期年(2020年)

规划目标年(2035 年)

面积(h㎡)

占总面积比例(%)

面积(h㎡)

占总面积比例(%)

耕地

77.03

4.47%

82.98

4.81%

园地

22.28

1.29%

22.23

1.29%

林地

1541.52

89.41%

1545.88

89.66%

草地

0.60

0.04%

0.64

0.0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7.64

1.02%

22.46

1.30%

设施农用地

0.16

0.01%

0.25

0.01%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基地

36.36

2.11%

33.28

1.9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0.06

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15

0.01%

0.18

0.01%

教育用地

0.10

0.01%

0.00

0.00%

医疗卫生用地

0.03

0.00%

0.00

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0.88

0.05%

0.87

0.05%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1.39

0.08%

1.14

0.07%

交通场站用地

0.00

0.00%

0.90

0.05%

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除外)

0.00

0.00%

0.22

0.01%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21

0.01%

0.21

0.01%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12.43

0.72%

0.00

0.00%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4.31

0.25%

4.67

0.27%

公用设施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

0.05

0.00%

0.05

0.00%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01

0.00%

0.01

0.00%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3.44

0.20%

3.47

0.20%

水库水面

0.05

0.00%

0.05

0.00%

坑塘水面

1.86

0.11%

0.96

0.06%

沟渠

3.57

0.21%

3.60

0.21%

国土总面积

1724.10

100.00%

1724.10

100.00%

增加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77.03公顷调整为82.98公顷,增加5.95公顷。

增加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道路。

增加产业发展用地,统筹考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

减少农村住宅用地总量。

至2035年,全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由51.55公顷调整为36.85公顷,减少了14.70公顷。****基地减少3.08公顷。

用地总量管控、村民建房和产业准入管控。

落实三线管控

根据三线成果统筹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高岭村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74.52公顷。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378.79公顷。

农用地:

高岭村规划后耕地增加4.63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0.09公顷。

建设用地:

(1)保障搬迁居民和分户居民住房需求:****基地面积2.06公顷。

(2)保障产业发展用地:规划商业用地0.87公顷,规划商业用地佛子岭景区民宿项目0.87公顷。

(四)产业发展引导

1、产业发展目标

以林下种植为基础,充分挖掘地区林下经济建设,规模产业化林地布局;以民宿度假为核心,依托自然景观吸引游客,打造区域民宿度假核心区;以科技农业载体,大力推动当地科技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高岭村主导产业:“观光度假”+“林下经济”。

2、产业发展布局:

民居、山林、田园进行重新梳理,通过两“+”两“-”把高岭村建设成为乡村旅游示范村,构建“一心、两带、四区、多点”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加:加旅游设施,游步道、木栈道、景观道,同时适合生产、生活和旅游人群;

减:****村民组数量,形成以集中建设点为核心,以旅游道路为串联的“一心、两带、四区、多点”的乡村格局;

减:退耕还林,打造优质农田、果蔬;

加:林下产业设施,形成里林下产业规模化。

一心:****中心;主要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功能定位集餐饮、民宿、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

两带:****水库风景带和乡村**发展带。

四区:尚林苑旅游发展区、****示范区、林下经济发展区,****基地。

附表二:近期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方式

项目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主体

协作部门

建设年限

备注

1

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

建设用地复垦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4.35

20

上级政府

2027

低效林地复垦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0.47

1

上级政府

2027

园地复垦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0.11

1

上级政府

2027

坑塘复垦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0.24

2

上级政府

2027

林地整治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135.48

3050

上级政府

2027

重要沟塘治理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5.26

105

上级政府

2027

河湖环境治理

改造提升

见图所示

3.52

35

上级政府

2027

2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

道路畅通工程

改/拓建

佛子岭景区道路建设;汪观路拓宽、孙家畈-**、洪家冲内部道路

12.83

3850

上级政府

2027

停车场建设

**

佛子岭景区;村部;**园

16

上级政府

2027

公交站点

改造提升

旅游环线沿侧

4

上级政府

2027

****中心

**

小汪冲、小毛岭

——

500

上级政府

2027

健身广场

**

佛子岭景区;村部;**园

200-300m2/个

32

上级政府

2027

饮水安全

改造提升

全域

100

上级政府

2027

公厕

**

佛子岭景区;村部;**园

60m2/个

70

上级政府

2027

污水处理

**

全域覆盖

80m2/个

480

上级政府

2027

垃圾收集亭

**

全域覆盖

6m2/个

12

上级政府

2027

3

农村住房

农村住房整治

改造提升

小毛岭、小汪冲、七斗湾、双**、**园

138

上级政府

2027

**住房建设

**

小毛岭、小汪冲、七斗湾、双**、**园

1.70

730

上级政府

2027

林业管护用房

**

——

——

——

上级政府

2027

4

产业发展项目

新增文旅设施

改扩建

佛子岭景区

0.60

50

上级政府

2027

新增农业设施

改扩建

小毛岭、孙家畈、观音石

0.09

7

上级政府

2027

林下中药材种植(石斛)

**

30.00

500

上级政府

2027

5

人居环境

公共空间绿化

改造提升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180

上级政府

2027

房前屋后绿化

改造提升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90

上级政府

2027

田园果园

改造提升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90

上级政府

2027

缆线整治

改造提升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90

上级政府

2027

合计

10153

附表三: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高岭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82.98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74.5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2.2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545.8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6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弄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2.7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3.3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8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87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业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6.72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2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1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2.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1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3.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8.07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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