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基地”建设,****基地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的作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残联关于持续加强**“****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5〕8号)文件等精神,现面向社会寻求符合条件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模式
****基地分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两种模式,****基地称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辐射带****基地称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机构可以申请其****基地,也可以同时申请两****基地。
****基地是指在乡镇、****社区)、易地搬**置区、****基地,通过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基地实现6个月以上的稳定劳动就业。
****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产业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二、申报条件
****基地申报条件:
1.****基地的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村**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机构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就业劳动项目,有适应市场发展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完备,规章制度健全。
3.机构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开展残疾人就业岗位培训。
****基地申报条件:
1.****基地的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村**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机构具备一定规模、经营业绩较好且可持续性强,能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实现增收。
3.机构具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以及产、供、销等跟踪服务。
三、帮扶对象
****基地帮扶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就业帮扶对象需持有效《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二)产业帮扶对象需持****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三)帮扶的残疾人应在就业年龄段内,可视残疾人劳动能力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至65岁。
(四)有劳动就业意愿且具备接受劳动就业的条件和能力。****基地帮扶项目劳动条件和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可将帮扶对象扩大为与该残疾人在同一户籍内、个人收入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共同生活、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四、项目要求
(一)帮扶人数。
1.安排12名****基地,实现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稳定就业。****基地安置不少于5名(含)残疾人在岗就业。每安排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可按辐射带动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不得列入帮扶对象。
2.安排96名****基地,辐射带动发展生产。
(二)协议签订。
1.****基地应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用工方式和计薪、计酬标准。
2.****基地应与残疾人签订1年(含)以上帮扶协议,并为残疾人免费发放种苗、小农具、饲料、化学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等实物。
五、基地补助标准和使用
****基地补助标准。自治区投入项目补助资金28万元,用于基地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发展生产。
1.****基地:补助经费60000元。
2.****基地:补助经费220000元,获得的补助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支出不少于24000元,用于残疾人发展生产物资支出不少于168000元,用于技术指导跟踪服务等支出不少于28000元。
(三)资金使用要求。基地收到奖励补助资金后要按要求专款专用,年内使用完毕,发放给残疾人的生产物资或劳务费用要账物相符、账款相符,确保相关凭证材料的真实性。****残联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以及与此有关的经营财务管理情况。
六、帮扶内容
(一)提供培训服务。基地应对受帮扶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或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劳动技能水平。
(二)提供就业或生产服务。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月工资不得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市**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需为残疾人免费发放种苗、小农具、饲料、化学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等实物。
(三)提供跟踪服务。基地为残疾人提供技能提升、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产品收购销售、跟踪回访等服务。
(四)联系党组织帮扶。基层党组织或受帮扶残疾人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结合基地项目实际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基地帮扶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详细掌握残疾人就业、生产、生活情况,根据残疾人自身及家庭条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残疾人及时解决困难,顺利实现增收目标。
七、申报审批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经济实****残联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1),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征信记录;若营业执照没有标注注册资金,须提供经营资产有效证明并确保申报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残联****基地申报,并对经济实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残联自行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组成评估组对申报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选择最优扶持项目。
****基地的经济实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残联、****残联备案。
八、其他事项
****基地要建立动态反映帮扶效果的台账资料,做好项目档案,收集好相关材料,如帮扶对象残疾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帮扶协议、劳务报酬凭证、生产物资发放签收凭证、培训档案等,保证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
****基地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范,如有挤占、挪用、转移用途等偏离项目要求的现象,将随时收回全部资金,并取消帮扶资格。
****残联、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项目考核、审计或绩效评估时,基地应积极配合,如存在考核不合格、审计不合格和违反规定的情况,****残联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基地须悬挂**“****基地”标识牌,并在醒目位置建立宣传栏,在经营场所公布管理与服务制度等。
(五)本公告有限期为2026年3月12日至3月27日。请有意向的经济实体于上述期限内,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报****残联进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德政路20****中心二楼208****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华
联系电话:0771-****355
附件:1.**“****基地”项目申报表
2.**“****基地”项目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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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