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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市旅游标识标牌常态化检查及数据库维护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城市形象,强化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文件精神,加强公共场所标识的规范设置及管理,优化旅游交通体系,给市民、游客提供便利的出行导向体系,****拟开展2026年**市旅游标识标牌常态化检查及数据库维护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供应商开展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市旅游标识标牌常态化检查及数据库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35万元人民币(包干价,含人力成本、数据库维护费用、交通成本、研发成本、税费等相关的所有支出)
服务时限: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
采购需求:一是针对全市范围内旅游标识标牌开展季度常态化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旅游标识标牌破损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我市旅游标识标牌“规范、安全、可用”;二是实现我市旅游标识标牌信息动态化更新、智慧化管理,实时动态维护更新旅游标识标牌数据库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书面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
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相****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标书代写
3.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均可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8:00—12:00,15:00--18:00时止
地点:****全域旅游科
方式:将资料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采购人领取。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一并提供。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10点00分(**时间)
地点:****二号会议室
磋商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报价单。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八楼
项目联系人:市旅文局全域旅游科
电话:0898-****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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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