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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15000 吨电器配件生产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先行)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15000 吨电器配件生产线项目
地点:**市店口镇**湖22-07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产15000吨电器配件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店口镇**湖22-07地块,建筑面积20430.1方米,项目新增员工65人,单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实际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0吨电器配件,已符合竣工(先行)验收要求。
联系人:祝经理
联系电话:138****15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com/s/1FhiB0QkOtaqHexzBT4IU7wpwd=w376
提取码: w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