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位于**市人民路86号01******社****商铺三间一年租赁权拍卖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信息披露/报名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11日 |
信息披露/报名、交纳保证金截至日期 |
2026年3月17日17:00 |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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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 |
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竞租人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在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如需前往现场踏勘,请提前与项目联系人预约。踏勘地点:**市人民路86号01******社大楼;项目联系人:屈女士;联系方式:18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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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详细信息
| 序号 |
标的所在位置 |
现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年限 |
保证金(元) |
出租起始价 (元/年) |
加价幅度 (元/年) |
竞价开始时间 |
| 1 |
位于**市人民路86号01******社大楼01#商铺 |
晨阳包子铺 |
约37.24 |
1年 |
99700 |
99700 |
1000 |
2026年3月18日9:00 |
| 2 |
位于**市人民路86号01******社大楼02#商铺 |
惠客炸鸡腿 |
约38.04 |
1年 |
101800 |
101800 |
1000 |
2026年3月18日9:20 |
| 3 |
位于**市人民路86号01******社大楼03#商铺 |
雪亮眼镜店 |
约76.88 |
1年 |
205800 |
205800 |
1000 |
2026年3月18日9:40 |
三、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竞租人拍卖成交后转为承租人,承租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协商签订《门店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并按《门店租赁合同》约定交付成交款及押金。 承租人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支付成交价2.5%的拍卖佣金。 |
| 交易相关条件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竞租人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本次拟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标的有租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竞租人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竞租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均视为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项目租赁用途为商业,承租人在承租期内须严格按限定的用途经营,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职业****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承租人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3.承租人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抵押。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应通过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时,承租人不得对租赁房产的主体结构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租赁期间,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含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出租人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出租人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出租情况。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人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及空调费、装修费、水费、电费、气费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8.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交纳租赁押金。 |
| (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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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
| (三)承租资格 |
|
| 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优先权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3月17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如出现无故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成交价款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人所有。 3.承租人按约定签订《门店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交付成交价款、押金、拍卖佣金后之后不计息原路退回。 |
四、出租人信息
| 出租人名称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9289968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人民路87号 |
| 出租人承诺 |
本出租人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人同意****交易中心对本出租人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并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3、我方资产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租赁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出租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信息
| ****联系人 |
屈女士:187****0922 |
| ****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
0912-****062 |
|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咨询 |
0512-****8039(工作时间 9:00-17:00) |
****公司
****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