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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30万只肉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时 间:2026-03-11 |
| **市安广镇隆泰****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30万只肉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省**市**市安广镇永庆村,占地面积为16634.93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投资为4667.45万元。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省****公司,北侧20m为珲乌线****加油站。项目建成后年屠宰30万只肉羊。 二、根据该《报告书》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要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施工。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运输物料用帆布覆盖,减少扬尘产生。起尘原材料避免露天堆放,进行封闭储存。采用商品砼和水泥预制件,尽量少用干水泥。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施工设备,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和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运****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待宰圈采用干法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同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固废暂存间废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屠宰加工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物质热水及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30m高烟囱排放,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四)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工艺:预处理(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沉淀+缓冲)+A/O+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经其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泡。厂区总排口排放浓度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同时****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 (五)噪声主要为肉羊鸣叫及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引风机、泵类等噪声值较高的设备置于封闭隔声间内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及4类区标准要求。 (六)检修废物(废润滑油)、化验室废物(消毒、检疫废物)、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经项目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理;屠宰废物(粪便、肠胃内容物、修整杂质、浮油等杂质、废包装材料、不合格胴体内脏等)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粪便、肠胃内容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固废间,外运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固废间,由供应单位回收;修整杂质暂存于固废间,外运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气浮渣、****处理站,定期外售用于生产有机肥;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胴体、内脏等暂存于病体间,及时外送****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灰外运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废布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委托具有废弃油脂加工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七)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漏措施。污水处理站和危废间等应采取防渗、防溢流、防雨水等措施,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应关注“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明确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堆放方式、警示标识等方面内容,按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间。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接到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