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鸿山镇厂区技改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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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22615D洪荣周
余萍**省**市**市
**市鸿山镇郭厝同富路东北区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鸿山镇厂区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市 ******市
经度:118.706944 纬度: 24.753611****环境局
2025-08-27
泉狮环评〔2025〕表41号913********222615D001U
2019-12-273000
200****
913********222615D****
913********222615D泉****公司
****0503MADKW6JF392025-09-23
2026-02-052026-03-11
https://www.****.com/gs/detail/1?id=60205Un7v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技改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铸件4800t同环评相同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粘土砂铸造工艺,包括熔化、自动造型、浇注、落砂、清理、砂再生和热处理等工序。同环评相同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方可纳****处理厂处理。 (2)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熔化、造型、浇注、落砂、砂再生处理、抛丸清理等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 (3)应合理规划厂区功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项目临石祥路一侧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应建立健全固废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铸造和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最终纳****处理厂统一处理。 (2)项目熔化、造型、浇注、落砂、砂再生处理、抛丸清理等铸造废气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验收期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均可达标排放。 (3)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隔音措施,验收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 (4)完善固废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厂区按规范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均可外售再利用,危废转移前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3024 0.2592 0 0.3024 0 0.259 -0.043
0.1512 0.1296 0 0.1512 0 0.13 -0.022
0.0151 0.013 0 0.0151 0 0.013 -0.002
0.0015 0.0013 0 0.0015 0 0.001 0
0.0453 0.039 0 0.0453 0 0.039 -0.006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18.089 2.913 0 18.089 0 2.913 -15.176 /
2.653 0 0 2.115 0 0.538 -2.11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熔化烟尘净化设施 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出口
2 抛丸、切割粉尘净化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进、出口
3 浇注、砂再生烟尘净化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出口
4 落砂粉尘净化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出口
5 浇注烟尘净化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进、出口
6 制芯烟尘净化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设施出口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石祥路一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其他厂界执行3类标准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厂界四周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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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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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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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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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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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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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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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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