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按照《****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疾控办〔2023〕181号)和《彭水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方案》(彭水疾控发〔2023〕50号)要求,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全程监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2027年彭水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企业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具体需求疫苗种类见《彭水自治县2026—2027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需求目录》(附件1)。
参与本次遴选的疫苗,须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纳入《**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2025年)》及该目录增补结果范围内,由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生产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未列入上述目录及增补结果的疫苗,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有意向参与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服务的企业,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1. 企业及疫苗相关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疫苗产品注册证、GMP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企业廉洁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需明确承诺杜绝疫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
3. 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加盖企业公章);
4. 疫苗运输企业资质及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方式及要求
1.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内容扫描件、参与疫苗遴选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2.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涵,联系电话:023-****5409;
3.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按照《2026—2027年彭水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方案》有序推进。
本次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
(一)监督机制:本次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3-****2751。
(二)遴选结果有效期:遴选结果仅适用于2026—2027年遴选周期,期满后将重新组织遴选。
(三)责任说明: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6—2027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需求目录
2.参与疫苗遴选信息表
3.彭水自治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方案
****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6—2027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需求目录
| 序号 |
疫苗名称 |
| 1 |
13价肺炎结合疫苗 |
| 2 |
23价肺炎多糖疫苗 |
| 3 |
ACYW135流脑多糖疫苗 |
| 4 |
A群C群流脑结合疫苗 |
| 5 |
DPT+Hib四联疫苗 |
| 6 |
DPT+IPV+Hib五联疫苗 |
| 7 |
EV71疫苗 |
| 8 |
Hib疫苗 |
| 9 |
带状疱疹疫苗 |
| 10 |
霍乱疫苗 |
| 11 |
脊灰灭活疫苗 |
| 12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 13 |
甲肝灭活疫苗 |
| 14 |
狂犬病疫苗 |
| 15 |
流感疫苗 |
| 16 |
轮状病毒疫苗 |
| 17 |
麻腮风疫苗 |
| 18 |
破伤风疫苗 |
| 19 |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 20 |
腮腺炎疫苗 |
| 21 |
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
| 22 |
水痘疫苗 |
| 23 |
戊肝疫苗 |
| 24 |
乙肝疫苗 |
| 25 |
乙脑灭活疫苗 |
| 26 |
ACYW135流脑结合疫苗 |
| 27 |
新冠病毒疫苗 |
附件2:
参与疫苗遴选信息表
| 产品序号 |
疫苗名称 |
产品通用名 |
生产(代理)企业 |
性质(国产/进口) |
剂型(水剂/冻干;**/预充) |
规格 |
接种人群 |
免疫程序 |
区域负责人 |
挂网价(元) |
产品标识号 |
产品优势 |
原使用品种(是/否) |
备注 |
附件3
彭水自治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依据《**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渝疾控办〔2023〕181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选专家组成
从彭水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调整专家库中抽选不少于总人数2/3的专家,****小组。
二、疫苗遴选
(一)遴选原则
1.基本原则。在《**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及该目录增补结果范围内,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坚持依法依规、需求导向、公平公开、集体讨论、自主投票的原则开展遴选。
2.遴选周期。原则上1—2年遴选1次。《**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紧急增补后,根据需要可临时组织开展紧急增补遴选。
3.三用一备。国产同品名、品规疫苗原则上不超过3个产品纳入使用目录,既往年使用量500—2000支的,遴选2个产品纳入使用目录,年使用量不足500支的,遴选1个产品纳入使用目录,每种疫苗遴选1个作为备选使用目录,在疫苗紧缺等情况时启动备选使用目录进行采购;进口同品种疫苗原则上遴选1个纳入使用目录;应急疫苗不常规采购,故不作遴选。
(二)发布遴选公告
《彭水自治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在“健康彭水”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资格申报
1.入围当年度《**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可根据《彭水自治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目录》提出申报,并将产品资料提交至免规科。
2.参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持有人,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产品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
(四)遴选准备
1.收集整理产品资料。对持有人提供的参与遴选产品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内容包含疫苗特点、价格、持有人信誉、供货情况、既往AEFI监测及处置情况、接种操作便利度(接种人员反馈)、抗体水平监测等因素。
2.制印记票表。根据免规科整理的资料印制记票表,在遴选工作会上发放给每一位专家。
(五)开展遴选
1.召开遴选工作会。从彭水自治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调整专家库中抽选不少于总人数2/3(数量为单数)的专家组成本次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组,召开疫苗遴选工作会议。
2.需求目录说明。根据《**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及增补目录,结合我县既往非免疫规划疫苗年使用情况,对疫苗需求目录(含分类情况)作介绍说明。
3.产品介绍。对企业提交参与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服务的意向产品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逐一详细介绍。
4.充分讨论。根据产品介绍情况,专家自由发表意见。
5.无记名投票。按照遴选原则,专家以不记名方式对疫苗产品及持有人进行独立投票表决。
6.统计投票数量。投票环节结束后,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当场完成票数统计。根据遴选原则,国产疫苗按照得票数量多少选取相应位次的产品纳入使用目录;除进入使用目录外,排名首位的纳入备选使用目录(如果采购目录排名末位出现两家及以上得票数相同的情况,由全部专家对得票数相同的产品再次投票,得票排名第1位纳入使用目录,第2位纳入备选使用目录)。进口疫苗得票数第1位纳入使用目录。
7.确定使用目录。专家在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投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遴选结果,即确定纳入使用和备选使用目录,****中心以《彭水自治县当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议纪要》形式确定。
(六)告知遴选结果
将遴选的疫苗使用目录和备选使用目录告知相应疫苗持有人,并通知本县预防接种单位,****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监督管理
(一)遴选监督
非免疫规划疫苗****卫生健康委人员参与监督。****中心所有职工的监督。
(二)规范采购
免规科、采购科、财务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
(三)目录管理
非免规疫苗采购将实行持有人退出机制,经查实有下列情形的,将该疫苗退出采购目录:
1.持有人未履行配送协议,造成不良影响;
2.疫苗配送不符合冷链要求,造成不良后果;
3.经查实存在假劣疫苗;
4.对预防接种与疫苗有关的纠纷协调处置不积极,造成严重后果;
5.违反规定扰乱非免疫规划疫苗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