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于2026年2月6日发布〔2026〕第001号《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临空区燕矶镇集体土地3.8382公顷(57.573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 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 征收范围 | 燕矶镇百洪村 |
| 土地现状 | 总面积3.8382公顷,均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3.5723公顷(耕地2.3116公顷),建设用地0.265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 征收目的 | 环卫用地 |
具体面积以**绘矩空间****公司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青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3,298,932.90元,由临空经济区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
三、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本项目以货币安置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和期限
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设在****规划局****分局,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我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结果为准。
五、相关事项告知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块上抢栽、抢种或抢搭、抢建的地面附着(属)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2.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临空经济****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林勇 电话:02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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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