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北(******基地9#-14#楼窗帘、窗纱、卷帘采购(含安装)
中选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
| 项目标 段名称 | 渝东北(******基地9#-14#楼窗帘、窗纱、卷帘采购(含安装) | 最高限价(元) | 50195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公告编号 | / | ||||
| 比选人 | **** | 联系电话 | 023-****6766 | ||
| 比选代 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6****1984 | ||
| 中选候选 人排序 | 名称 | 竞选总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
| 第一名 | **** | 214000.00 | 具体交货时间以比选人项目通知为准。 |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第二名 | ****公司 | 276675.00 | 具体交货时间以比选人项目通知为准。 |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第三名 | ****公司 | 351365 | 具体交货时间以比选人项目通知为准。 | 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选候选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中选候选人:****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三中选候选人:****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公司、重****公司形式评审不合格,****公司、****公司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选候选人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6 )提出异议。 | ||||
| 比选人(盖章): **** 2026年3月11日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3月11日 | ||||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