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亿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审批
吉林-白城-通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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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2MADC61MN54王立军
袁国军******县
**市**县什花道乡乡直(邮局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搅拌站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22.585000 纬度: 44.531111****环境局
2025-04-10
白环审字〔2025〕55号****
2025-10-17140
30****
****0822MADC61MN54**省晨达****公司
912********396509G**省****公司
****0100MA7DWEAAX92025-12-01
2026-01-142026-02-10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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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应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通过罐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雾化喷头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一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应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回收站,建****公司回收。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20)。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半径为2m,高为1m的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容积为12.56m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为防渗水泥,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x10-7cm/s。除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其余厂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12000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得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项目服务期满后,需将占用的临时用地内设备、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对其进行恢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搅拌站改为无组织排放,其余无变化
原环评报告中搅拌工序在密闭空间进行,搅拌车间采用封闭处理,投料系统为封闭式输送和投料系统,投料产生的粉尘全部进入搅拌机内(搅拌设备仓内),搅拌机换气口处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搅拌和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均通过该换气口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但在验收过程中不具备相应的监测条件,根据《污染影响类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中第8条: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根****搅拌站排放颗粒物为0.11t/a,其余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年排放量为2.593t/a,搅拌站排放颗粒物变为无组织后,总颗粒物排放量增加为2.703t/a,总颗粒物排放增量4.24%<10%,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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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 0 0 0 0 2.703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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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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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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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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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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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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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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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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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