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改投审〔2026〕4号
佛****改革局关于**市**区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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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报送**市**区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同意实施**市**区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西南街道、云**街道、白坭镇、**镇、芦苞镇、大塘镇以及**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区西南街道、云**街道、白坭镇、**镇、芦苞镇、大塘镇以及**镇等7个镇街共119条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模式结合村庄实际,分类实施:其中41条村采用污水纳厂处理,3条村采用建设施统一处理,75条村采用**化利用模式。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化预处理厌氧生物罐140套、**人工生态塘116400㎡以及敷设管道116.7351km。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823.61万元,其中:工程费14247.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9.86万元、预备费1246.1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六、请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佛****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局、区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分局、****分局,****办事处、****办事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