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国土**、能源 |
| 村庄规划 |
| 2026-03-11 11:16:02 |
| **县 |
| 2026-03-11 11:16:02 |
| ****规划局 |
| **县佛子岭镇**村村庄规划 |
**县佛子岭镇**村村庄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村域范围,包含28个自然村组,总面积为20.41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国乡村**促进法》(2021)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3)《****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厅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5号)
8)《****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9)《**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厅2022年06月)
10)《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
11)《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县村庄分类与村庄布点规划(2020-2035)》
4)《**县佛子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县**山-佛子岭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6)其它相关法规、规范、政策。
7)县、镇、村及村民有关村庄****政府有关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思路
依据**村自身区位特点和自身发展需求,以“种植+旅游”为主题塑造特色乡村;持续发展传统农业、中药材、茶叶种植等相关产业;依托村庄中药材、茶叶悠久的种植历史重点发展相关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联动;结合**县全域旅游建设现状,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打造区域旅游发展点,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二)目标定位
总体定位:生态**﹒茶王之乡。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的要求,充分发挥**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在发展水稻、茶叶、中药材等支柱产业的同时,加大特色畜牧业的发展力度,重点推广、发展林下经济,做好“**村”农特产品的商标打造工作。
规划策略:精准赋能村庄活力,分类引导村庄发展
整合全域自然要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发挥**优势,实现旅游业“优越”向“优质”跨越
优化居民点布局,保障村庄住房建设需求,提升配套设施建设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三)总体布局
附表一: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 用地用海类型 | 规划基期年 | 规划目标年 | 变化量 (h㎡) | |||||
| 面积 (h㎡) | 比例(%) | 面积 (h㎡) | 比例(%) | |||||
| 耕地 | 88.97 | 4.36% | 100.53 | 4.93% | 11.56 | |||
| 园地 | 69.79 | 3.42% | 67.06 | 3.29% | -2.73 | |||
| 林地 | 1784.56 | 87.43% | 1794.23 | 87.91% | 9.67 | |||
| 草地 | 0.26 | 0.01% | 0.26 | 0.01% | 0.01 |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农村道路 | 18.19 | 0.89% | 21.00 | 1.03% | 2.80 | ||
| 设施农用地 | 0.35 | 0.02% | 0.35 | 0.02% | 0.00 | |||
| 城乡建设用地 | 村庄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基地 | 38.51 | 1.89% | 28.31 | 1.39% | -10.21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0.03 | 0.00% | 0.03 | 0.00% | 0.00 | ||
| 教育用地 | 0.08 | 0.00% | 0.00 | 0.00% | -0.08 | |||
| 医疗卫生用地 | 0.04 | 0.00% | 0.04 | 0.00% | 0.00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0.13 | 0.01% | 1.75 | 0.09% | 1.62 | ||
| 工业用地 | 0.25 | 0.01% | 0.64 | 0.03% | 0.39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73 | 0.08% | 1.23 | 0.06% | -0.50 | ||
| 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除外) | 0.09 | 0.00% | 0.52 | 0.03% | 0.43 |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广场用地 | 0.13 | 0.01% | 0.42 | 0.02% | 0.29 | ||
| 留白用地 | 0.00 | 0.00% | 0.89 | 0.04% | 0.89 | |||
|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 14.24 | 0.70% | 0.00 | 0.00% | -14.24 |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14.71 | 0.72% | 14.71 | 0.72% | 0.00 | |
| 其他建设用地 | 特殊用地 | 0.00 | 0.00% | 0.02 | 0.00% | 0.02 | ||
| 陆地水域 | 坑塘水面 | 0.16 | 0.01% | 0.23 | 0.01% | 0.08 | ||
| 沟渠 | 8.86 | 0.43% | 8.85 | 0.43% | 0.00 | |||
| 国土总面积 | 2041.09 | 100.00% | 2041.09 | 100.00% | 0.00 | |||
增加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88.97公顷调整为100.53公顷,增加11.56公顷。
增加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道路。
增加产业发展用地,统筹考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
减少农村住宅用地总量。
至2035年,全村建设用地面积由69.94公顷调整为48.56公顷,减少了21.48公顷。****基地减少10.21公顷,新增留白用地0.89公顷作为村庄发展机动指标。
用地总量管控、村民建房和产业准入管控。
落实三线管控
根据三线成果统筹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村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87.46公顷。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571.13公顷。
农用地:
**村规划后耕地增加11.56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2.80公顷。
建设用地:
(1)保障产业发展用地:规划商业用地1.75公顷,规划商业用地民宿项目0.87公顷。
(2)保障长远发展要求:规划1处留白用地0.89公顷,占用村庄建设用地的0.04%,需注意的是留白用地占用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超过5%。
(四)产业发展引导
1、产业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和区位条件,瞄准产业发展机遇,**村产业主要是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重点发展现有的茶叶、中药材等产业。根据规划指引**策扶持,结合村庄现状养殖基础,适度整合养殖设施规模,发展畜禽养殖。同时可结合村域农业产业基础,适当开展相应的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垂钓等农事体验活动,****酒店民宿相关产业设施,逐步建立**村乡村生态旅游观光区。
2、产业发展布局:
**村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品种多,主要以毛竹、**松、杉、栎类为主,经济作物丰富,有板栗、油桐、油茶、乌柏、漆树等,最主要的经济作物还是茶叶。中草药**丰富,主要有天麻、茯苓、黄精、桔梗、苍术、杜仲等。
根据**村村庄区位和定位,结合村庄**分布情况,本次规划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
一心:****中心;主要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功能定位集餐饮、民宿、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
一带:****水库风景带。
两轴:生态观光产业发展轴、S332省道发展轴。
三区:农业种植发展区、茶叶种植发展区、林木种植发展区。
附表二:近期重点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低效林地复垦 |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 对村庄小面积、零散林地、草地等进行整理。 | 2.21公顷 | 5 | 近期 |
| 2 | 园地复垦 | 对村庄小面积、零散园地等进行整理。 | 0.76公顷 | 2 | 近期 | |
| 3 | 林地治理 | 村庄干道沿线行道树治理 | —— | 200 | 远期 | |
| 4 | 建设用地复垦 | 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复**用 | 6.75公顷 | 35 | 近期 | |
| 5 | 重要沟塘治理 | 重要沟渠、坑塘进行疏通清淤。 | 9.09公顷 | 180 | 近期 | |
| 6 | 道路畅通工程 | 配套设施建设 | 乌米尖-曾家湾、熊家桥-黑石渡、大坪子村道、曾家湾-乌米尖(5.5m) | 1900米 | 600 | 近期 |
| 7 | 停车场建设 | 龙王庙、文家畈、** | —— | 12 | 近期 | |
| 8 | ****中心 | 龙王庙 | 200 | 200 | 近期 | |
| 9 | 观景平台 | S332省道道沿线 | —— | 20 | 近期 | |
| 10 | 公交站点 | 村庄主干道沿线 | —— | 12 | 远期 | |
| 11 | 健身广场 | 白果树、曾家湾、**石 | 0.26公顷 | 30 | 近期 | |
| 12 | 饮水安全 | **水厂、****水厂 | —— | 100 | 近期 | |
| 13 | 公厕 | 龙王庙、文家畈、** | —— | 30 | 近期 | |
| 14 | 污水处理 | 全域覆盖 | —— | 420 | 近期 | |
| 15 | 垃圾收集亭 | 全域覆盖 | —— | 16 | 近期 | |
| 16 | 乌米尖商业项目 | 产业发展项目 | 规划于乌米尖打造茶叶商业项目 | —— | —— | 远期 |
| 17 | 文旅服务站点项目 | 规划于元****服务站点 | 0.12公顷 | 30 | 远期 | |
| 18 | 小学改扩建茶厂 | ****小学进行改扩建作为茶厂 | 0.44公顷 | 200 | 近期 | |
| 19 | 文旅服务项目 | 位于龙王庙建设旅游商业街区 | 1.50公顷 | 800 | 远期 | |
| 20 | ****基地 | 位于龙王庙东南侧**河湾****基地 | 约100亩 | 200 | 远期 | |
| 21 | 姚家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人居环境整治 | 整治净化工程、改水改厕工程、硬化工程、亮 化工程、绿化工程和美化工程 | —— | —— | 远期 |
| 22 | ****中心村建设项目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雨水设施、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 —— | —— | 远期 | |
| 23 | 林业管护房 | 综合防灾 | 规划于徐家冲**一处林业管护用房,满足森林防火、管护等工作 | 0.05公顷 | 100 | 近期 |
附表三: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 **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100.5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4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67.0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794.2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2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弄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3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28.3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7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75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业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64公顷。主要用于工矿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5.95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52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42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2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89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9.09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