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镇长岭村村庄规划

审批
安徽-六安-霍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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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能源
村庄规划
2026-03-11 11:16:02
**县
2026-03-11 11:16:02
****规划局
**县佛子岭镇**村村庄规划
**县佛子岭镇**村村庄规划
2026-03-11 11:16

**县佛子岭镇**村村庄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村域范围,包含28个自然村组,总面积为20.41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国乡村**促进法》(2021)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3)《****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厅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5号)

8)《****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9)《**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厅2022年06月)

10)《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

11)《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县村庄分类与村庄布点规划(2020-2035)》

4)《**县佛子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县**山-佛子岭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6)其它相关法规、规范、政策。

7)县、镇、村及村民有关村庄****政府有关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思路

依据**村自身区位特点和自身发展需求,以“种植+旅游”为主题塑造特色乡村;持续发展传统农业、中药材、茶叶种植等相关产业;依托村庄中药材、茶叶悠久的种植历史重点发展相关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联动;结合**县全域旅游建设现状,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打造区域旅游发展点,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二)目标定位

总体定位:生态**﹒茶王之乡。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的要求,充分发挥**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在发展水稻、茶叶、中药材等支柱产业的同时,加大特色畜牧业的发展力度,重点推广、发展林下经济,做好“**村”农特产品的商标打造工作。

规划策略:精准赋能村庄活力,分类引导村庄发展

整合全域自然要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发挥**优势,实现旅游业“优越”向“优质”跨越

优化居民点布局,保障村庄住房建设需求,提升配套设施建设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三)总体布局

附表一: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

(h㎡)

面积

(h㎡)

比例(%)

面积

(h㎡)

比例(%)

耕地

88.97

4.36%

100.53

4.93%

11.56

园地

69.79

3.42%

67.06

3.29%

-2.73

林地

1784.56

87.43%

1794.23

87.91%

9.67

草地

0.26

0.01%

0.26

0.01%

0.01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8.19

0.89%

21.00

1.03%

2.80

设施农用地

0.35

0.02%

0.35

0.02%

0.00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基地

38.51

1.89%

28.31

1.39%

-10.2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3

0.00%

0.03

0.00%

0.00

教育用地

0.08

0.00%

0.00

0.00%

-0.08

医疗卫生用地

0.04

0.00%

0.04

0.00%

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0.13

0.01%

1.75

0.09%

1.62

工业用地

0.25

0.01%

0.64

0.03%

0.39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1.73

0.08%

1.23

0.06%

-0.50

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除外)

0.09

0.00%

0.52

0.03%

0.4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

0.13

0.01%

0.42

0.02%

0.29

留白用地

0.00

0.00%

0.89

0.04%

0.89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14.24

0.70%

0.00

0.00%

-14.24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14.71

0.72%

14.71

0.72%

0.00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00

0.00%

0.02

0.00%

0.02

陆地水域

坑塘水面

0.16

0.01%

0.23

0.01%

0.08

沟渠

8.86

0.43%

8.85

0.43%

0.00

国土总面积

2041.09

100.00%

2041.09

100.00%

0.00

增加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88.97公顷调整为100.53公顷,增加11.56公顷。

增加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道路。

增加产业发展用地,统筹考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

减少农村住宅用地总量。

至2035年,全村建设用地面积由69.94公顷调整为48.56公顷,减少了21.48公顷。****基地减少10.21公顷,新增留白用地0.89公顷作为村庄发展机动指标。

用地总量管控、村民建房和产业准入管控。

落实三线管控

根据三线成果统筹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村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87.46公顷。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571.13公顷。

农用地:

**村规划后耕地增加11.56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2.80公顷。

建设用地:

(1)保障产业发展用地:规划商业用地1.75公顷,规划商业用地民宿项目0.87公顷。

(2)保障长远发展要求:规划1处留白用地0.89公顷,占用村庄建设用地的0.04%,需注意的是留白用地占用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超过5%。

(四)产业发展引导

1、产业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村庄现有**和区位条件,瞄准产业发展机遇,**村产业主要是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重点发展现有的茶叶、中药材等产业。根据规划指引**策扶持,结合村庄现状养殖基础,适度整合养殖设施规模,发展畜禽养殖。同时可结合村域农业产业基础,适当开展相应的农业观光、农事体验、垂钓等农事体验活动,****酒店民宿相关产业设施,逐步建立**村乡村生态旅游观光区。

2、产业发展布局:

**村森林覆盖率高,树木品种多,主要以毛竹、**松、杉、栎类为主,经济作物丰富,有板栗、油桐、油茶、乌柏、漆树等,最主要的经济作物还是茶叶。中草药**丰富,主要有天麻、茯苓、黄精、桔梗、苍术、杜仲等。

根据**村村庄区位和定位,结合村庄**分布情况,本次规划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一带、两轴、三区”;

一心:****中心;主要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功能定位集餐饮、民宿、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

一带:****水库风景带。

两轴:生态观光产业发展轴、S332省道发展轴。

三区:农业种植发展区、茶叶种植发展区、林木种植发展区。

附表二:近期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万元)

备注

1

低效林地复垦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对村庄小面积、零散林地、草地等进行整理。

2.21公顷

5

近期

2

园地复垦

对村庄小面积、零散园地等进行整理。

0.76公顷

2

近期

3

林地治理

村庄干道沿线行道树治理

——

200

远期

4

建设用地复垦

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复**用

6.75公顷

35

近期

5

重要沟塘治理

重要沟渠、坑塘进行疏通清淤。

9.09公顷

180

近期

6

道路畅通工程

配套设施建设

乌米尖-曾家湾、熊家桥-黑石渡、大坪子村道、曾家湾-乌米尖(5.5m)

1900米

600

近期

7

停车场建设

龙王庙、文家畈、**

——

12

近期

8

****中心

龙王庙

200

200

近期

9

观景平台

S332省道道沿线

——

20

近期

10

公交站点

村庄主干道沿线

——

12

远期

11

健身广场

白果树、曾家湾、**石

0.26公顷

30

近期

12

饮水安全

**水厂、****水厂

——

100

近期

13

公厕

龙王庙、文家畈、**

——

30

近期

14

污水处理

全域覆盖

——

420

近期

15

垃圾收集亭

全域覆盖

——

16

近期

16

乌米尖商业项目

产业发展项目

规划于乌米尖打造茶叶商业项目

——

——

远期

17

文旅服务站点项目

规划于元****服务站点

0.12公顷

30

远期

18

小学改扩建茶厂

****小学进行改扩建作为茶厂

0.44公顷

200

近期

19

文旅服务项目

位于龙王庙建设旅游商业街区

1.50公顷

800

远期

20

****基地

位于龙王庙东南侧**河湾****基地

约100亩

200

远期

21

姚家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人居环境整治

整治净化工程、改水改厕工程、硬化工程、亮 化工程、绿化工程和美化工程

——

——

远期

22

****中心村建设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雨水设施、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

——

远期

23

林业管护房

综合防灾

规划于徐家冲**一处林业管护用房,满足森林防火、管护等工作

0.05公顷

100

近期

附表三: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100.5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7.4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67.0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794.2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2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弄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3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28.3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7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75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业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64公顷。主要用于工矿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5.95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52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42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2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89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9.09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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