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南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 (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城南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大厦2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 0557-****05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广芳 0557-****559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中安奥特莱斯(北****公司) | ||||
| 地址 | ****开发区茅店**路 2 号(联合体成员:**市航**路1225号、**市**区管庄**路8号**产业园L区一层106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勘察设计费费率:58.00 %;**工程费率:98% (总投资额约:****15200元) | ||||
| 运营期内支付给招标人的固定费用 | 30000 万元(其中:前两年 1200 万元/年;第 3—4 年 2000 万元/年;第 5—6 年不低于 2800 万元/年;剩余金额第 7-15 年每年平均支付) | ||||
| 销售额分成比例 | 按超出5亿元部分销售额(S-5 亿元)的2.00 %,向招标人缴纳费用 | ||||
| 工期(日历天) | (1)建设工期(含设计周期):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2)运营期暂定:15 年(不含建设期)。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4)运营要求:**商业3年内招商入驻率不低于90%,酒店达****酒店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施工业绩:******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实验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设计业绩:****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设计、**王堂区块东地块城镇更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开发区在**置房项目配套工程 EPC 总承包一标段 运营业绩:中安****家居广场委托招商运营项目、中安****商贸城委托招商运营项目 | ||||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刘诚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142********00873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巩巩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2****1384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44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39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科 | ||||
| 单位地址 | **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5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