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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1 11:16:43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县**镇秀玛村
范围:该项目为线性工程,具体范围见附图。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8.5055公顷(277.58亩)。
权属:**县**镇秀玛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运输厅关于S45**至**(**)高速公路尕秀至**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223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S45**至**(**)高速公路尕秀至**段工程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此次土地****人民政府负责对征地范围内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县**镇秀玛村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