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唐立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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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唐立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唐立沟)已由相关部门审批,招标人为****,****村委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及进场交易编号:****

2.2项目规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农业生产水**土地利用率,包含拆旧面积17.1204公顷,复垦农用地面积17.120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7.0336公顷,主要涉及建筑拆除物、道路破碎、拆除物外运、内部整平、客土回填、土地翻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总控制价为:****709.64元。

2.3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注:投标单位在制作标书时统一按照18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2026年03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驻地

联 系 人:袁为珍

电 话:158****39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38-****278

电 子 邮 箱:****@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278

4、监督部门:****规划局翟镇所

联系电话:185****958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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