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印发的《以“先投后股”模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琼科〔2025〕101号)有关要求,我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符合条件且接受“先投后股”模式的项目在高新区落地转化。为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公开征集第二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聚焦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食品、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等),重点支持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突破技术攻关的重点难点,并对其实现产业化有积极预期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由贸****园区****园区企业**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具有职务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院(校)地**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副高****园区****园区企业**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获得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
4.园区技术先进型企业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具备引领性、成长性及可持续性等特点,产品及工艺有先进性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支持额度
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分两期进行拨付;对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金额。目标企业投入的自有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支持资金的30%。
三、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发送至****@163.com,联系人:麦发任,183****2927。
四、特别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对项目申报流程进行优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由集中申报改为常态化征集、定期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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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