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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县**镇水南迎宾大道闽赣省际电子商务产业园 6楼605 | 1,950,000.00元 | 96.88 |
采购包1(**县地产品“出山”营销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县地产品“出山“营销运营服务项目 | **县地产品“出山“营销运营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全部范围,包括新媒体品牌建设与内容运营、线下社区营销推广、产品整合与销售转化、项目运营团队配置等全部服务内容,涵盖**县16个乡镇重点产品,辐射**、**等协作城市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及其他要求,无负偏离,达到分年度KPI考核指标,三年累计带动地产品销售额超6000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分年度实施、考核与支付,每年完成对应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项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标准,满足分年度KPI考核要求,通过采购人及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达到品牌打造、销售额提升等核心目标 | 1,95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生铸 |
| 评审专家: | 徐绍敏 、 宁仲根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金额(万元)100以下服务费比率 1.5%、成交金额(万元)100—500 服务费比率0.8%。以下为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 账 号:140********01196266。成交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地产品“出山”营销运营服务项目:2.2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中环中路133****广场12楼-13楼
联系方式:187****276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181****36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文华
电话:18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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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