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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1 |
| 名称: | 关于********酒店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 主题词: | |||
********酒店(一次调整)位于**县****经济**社罗浮大道边东面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6)**县不动产权第****375号,用地面积6110平方米,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期限至2056年10月26日止。《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县2015(储备)61号,于2016年6月21****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九次(2016-4次)****县政府批准,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可用面积6110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611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计容建筑面积≤12220平方米,建筑层数控制为≤17层,高度控制为≤54米,绿地率≥30%。
原总平面方案于2021年5月14******局联审小组2021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方案由1栋13层商业楼和1层地下室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51.5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2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31.53平方米,建筑密度29%,容积率2.0,建筑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绿地率30%,停车位123个(其中地下86个、地上37个)。
****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地上建筑由1栋13层酒店调整为1栋5层酒店和2栋6层酒店。
2.调整地下室范围。
3.总建筑面积由15951.53平方米调整为14663.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2220平方米调整为11614.4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731.53平方米调整为3048.92平方米。
****酒店总平面方案(一次调整)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1栋5层酒店、2栋6层酒店和1层地下室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63.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614.4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48.92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1.9,建筑占地面积2138.5平方米,绿地率30%,停车位117个(其中地下80个、室内6个、地上31个)。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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