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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1 |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提出办理位于****办事处地段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原方案于2025年6月26****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五次(2025—8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125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32828.1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813.7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43641.9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0529.49平方米,建筑系数45.0%,容积率2.35,绿地率2.4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5577.8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1.7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49188.60平方米(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6%),非机动车停车位1526个,机动车停车位2102个,包含地上停车位1768〔其中货车车位13个[折算系数2.5]〕、地下停车位334个。A69#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他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第五次申请调整方案,此次调整A区、C区,B区不变。调整具体内容:
1、A53#厂房尺寸修改,宽度由24.2米调整为30.2米,长度由59.2米调整为56.2米。
2、取消A49#、A56#厂房,改建为A49#厂房,长度64.2米,北宽64.55米,南宽48.2米。取消C32#、C33#厂房,改建为C32#厂房,长度80.2米,北宽24.2米,南宽48.2米。
3、项目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及容积率等相关指标数据均有相应调整。
调整后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125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17202.8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813.7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20620.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2326.51平方米,建筑系数45.5%,容积率2.30,绿地率2.4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5577.8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1.7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49188.60平方米(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83%),非机动车停车位1526个,机动车停车位2102个,包含地上停车位1768〔其中货车车位13个[折算系数2.5]〕、地下停车位334个。A60#、A62#、A69#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他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