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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文物保〔2026〕19号
****研究院:
你院《关于审批〈**廊桥文物病害研究项目工作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据“修改意见”修改到位后的《**廊桥文物病害研究项目工作方案》。
二、修改意见
(一)建议补充**廊桥病害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二)梳理廊桥保护研究已有的成果,明确本项研究的目标及前沿性。
(三)进一步细化工作路线。
(四)预算偏高,请合理核减预算。
三、相关要求
请你院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实施,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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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