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25-26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校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25号、26号两栋学生宿舍楼及相关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5541.9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2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2公顷,临时占地0.5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主体建筑、配套管网系统、道路硬化、绿化景观及施工生产区等。工程涉及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67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方。项目同步实施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土地平整、绿化覆土及节水灌溉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00万元,建设期7个月,旨在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完善校园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