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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持有的**市市府东路东侧博南新区**华庭5-9幢1层16号等3宗资产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底价(元) | 345 万元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3月24日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发布渠道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消费日报 | |||
| 标的类别 | 抵债资产 | 标的所在地: | **省****县 | |||
| 一、转让方简况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县丹江镇场坝街 | |||||
| 法定代表人 | 杨胜良 | |||||
| 注册资本 | 7744.1万元人民币 |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制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190894N | |||||
| 资产转让决策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决议或决策类型 | 文件 | |||||
| 审议或批复情况 | ****委员会会纪要 | |||||
| 二、标的简况 | ||||||
|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1 描述 | **华庭5-9幢1层16号 |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市市府东路东侧博南新区**华庭5-9幢1层16号 | ||||
| 权证编号: | 黔(2025)**市不动产权第****632号 | |||||
| 建筑面积 | 229.49㎡ | |||||
| 当前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 共有情况: | 无 |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 资产2 描述 | **华庭1-4幢1层27号 |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市市府东路东侧博南新区**华庭1-4幢1层27号 | ||||
| 权证编号: | 黔(2025)**市不动产权第****628号 | |||||
| 建筑面积 | 242.97㎡ | |||||
| 当前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 共有情况: | 无 |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 资产3 描述 | **华庭1-4幢1层28号 | |||||
| 不动产 | 地理位置: | **市市府东路东侧博南新区**华庭1-4幢1层28号 | ||||
| 权证编号: | 黔(2025)**市不动产权第****317号 | |||||
| 建筑面积 | 242.97㎡ | |||||
| 当前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 共有情况: | 无 | |||||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 否 | |||||
| 资产评估情况(如有) | 评估机构 | **天圣房地产土地****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15日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评估价值(万元) | 339.83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转让标的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 2.本次转让房产的土地性质为出让。有租赁,具体租赁情况为: ①**华庭1-4幢1层28号(133.2㎡),承租人:郑冰,租赁期自2025年2月5日至2026年8月4日为止,租金3700元/月,季度支付,先付后租。 ②**华庭1-4幢1层27、28号(107㎡、214㎡),承租人:聂望明,租赁期自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止共计8个月,租金20544元,2025年10月1日后按年缴纳。 ③**华庭1-4幢1层27号(133.2㎡),承租人:杨丽,租赁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5日为止,租金44400元/年,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付后租。 ④**华庭5-9幢1层16号(242.97㎡),承租人:贺泷生,租赁期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7年6月26日为止,租金44400元/年,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租。 3.本次转让的房产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及瑕疵请受让申请方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查看相关资料,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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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 |||||
|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 ||||||
|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
| 4、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 5、****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6、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否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受让 | 否 | |||||
| 是否缴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345万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申请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受让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 | |||||
| 2.受让申请方不得为: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及担保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国有企业债务人。)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 开户行:****银行****公司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218********011****3925 (联行号:314****1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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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汇款、网银转账(以****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受让申请方 | ( √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延期最多不超过 3 次。 | |||||
| (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 √)C.终止挂牌。 |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 )A.在挂牌底价的基础上协议交易。 | |||||
| ( )B.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若无新的受让申请方,采取协议交易 | ||||||
| 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 | (√ )A.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 )B.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 )C.选择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 )D.选择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 | (元/万元) | |||||
| 最终受让方受让资格确认 | 1.若本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转让方出具的《受让方资格确认函》下发时间为准。 | |||||
| 2.若本项目征集到2个及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申请方,以网络竞价结束后的《成交结果通知书》下发时间为。 | ||||||
| 五、转让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 1、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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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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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附注:****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 1.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按未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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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9472 | ||||||
9.****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资产处置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