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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县藜麦全产业链重点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神峪沟乡,主要建设内容为**藜麦加工及生活服务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7676.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85.95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1****工厂房,建筑面积3545.30平方米,内部设置1条生产线,用于藜麦米精加工及藜麦片等方便休闲食品生产;1栋生活服务用房,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440.65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2544.95平方米、雨水排水管网402米、景观绿化538平方米以及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60万立方米,实现场内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彩条布苫盖裸露面、临时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2887万元,建设期12个月,旨在打造集加工、服务于一****基地,推动区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