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开****工业园3号地块规划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沃****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金中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磷**综合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装置。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3.64公顷,总建筑面积11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气洗涤装置、污水处理工段、1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各一座;配套**库房1间(1000平方米)、管理用房一栋(100平方米)及门卫室1间;同步安装供电、供水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由管理区、堆场区及辅助设施区三部分组成,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9万立方米,实现场内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回覆、排水沟、沉沙池、彩钢板拦挡及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80万元,建设期12个月,****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磷**综合利用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