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万套智能医疗康养器械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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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12MA2J6Q909K钟新飞
马雪锋**省**市**市
**省**市**市宗汉街道****开发区**三路3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万套智能医疗康养器械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省**市**市 **市**市宗汉街道****开发区**三路326号
经度:121.21212 纬度: 30.24384****环境局****分局
2023-11-29
慈环建〔2023〕243号hb330********2892C001W
2025-03-2120000
35****
****0212MA2J6Q909K****
****0212MA2J6Q909K港成检测****公司
****0206MAC5XR2H9D2025-08-02
2026-02-052026-03-10
http://www.****.cn/news/html/?95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生产设备为全自动陶化线1条、半自动喷塑线1条、水性漆喷漆房5间(每间喷房设1个水帘喷台、2把喷枪,喷枪1备1用)、晾干房1间、打磨房1间(设砂光机5台)以及注塑机和机加工设备等主要包括全自动陶化线1条台、半自动喷塑线1条和机加工设备等。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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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陶化废水、水帘喷台废水、喷淋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注塑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开板粉尘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限值,其中臭气浓度和无组织苯乙烯等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喷塑废气、打磨粉尘、水性漆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和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陶化剂等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渣、水性漆桶、收集的打磨粉尘、打磨粉尘喷淋沉渣等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要求加以管理和处置,鉴定后按规定加以管理和处置。已落实 本项目采用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陶化****设备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22m的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经脉冲滤芯式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2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塑粉固化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汇集后通过同一根22m的的排气筒(DA004)排放;水分烘干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2m的排气筒(DA005)排放。 已落实。 防治措施: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②车间布局时,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区域。③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④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并添加消音器;⑤设备经常维护,加强管理。 已落实 企业已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已张贴标识牌。 废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化学品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进行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本项目需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078吨/年、氨氨0.006吨/年、二氧化硫0.032吨/年、氮氧化物0.294吨/年。另外新增VOC,0.179吨/年、颗粒物0.413吨/年。最终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78吨/年、氨氨0.006吨/年、二氧化硫0.032吨/年、氮氧化物0.294吨/年、VOC0.179吨/年、颗粒物0.413吨/年。未完成排污权交易手续前,本项目不得投产使用。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核算,本项目第一阶段排放量符合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中关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污权交易手续。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026 0.1953 0 0 0.103 0.103
0 0.041 0.078 0 0 0.041 0.041
0 0.003 0.006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2 0.032 0 0 0.02 0.02 /
0 0.085 0.294 0 0 0.085 0.085 /
0 0 0 0 0 0 0 /
0 0.012 0.179 0 0 0.012 0.0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处理设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生产废水处理设备 检测期间(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生产废水出口废水中pH值范围和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氟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总铝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总铁排放浓度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粉尘经脉冲滤芯式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2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要求 检测期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1日),喷塑粉尘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防治措施: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②车间布局时,采取“闹静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厂界等区域。③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④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并添加消音器;⑤设备经常维护,加强管理。 检测期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7日),企业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陶化剂等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漆渣、水性漆桶、收集的打磨粉尘、打磨粉尘喷淋沉渣等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要求加以管理和处置,鉴定后按规定加以管理和处置。 已落实 企业已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已张贴标识牌。 废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化学品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进行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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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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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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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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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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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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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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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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