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2026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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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2026年3月1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瑞通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市**眉坞大道东段中燃加气站东侧 | **** | **市******公司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剩余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重点防控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昼间午休时间(12:00-14:00)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向我局报备并公告周边群众。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规范堆放并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建筑垃****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1.工艺废气治理:汽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须配套建设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油气排放处置装置),油气回收装置排气口高度不低于4m,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相关要求(油气排放浓度≤25g/m3,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定期对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进行检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食堂油烟治理:食堂设置1个灶头,配套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标准(≤2.0mg/m3)。 3.无组织废气控制:加强站内设备维护,杜绝油品跑冒滴漏;进出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站内雨水采用顺坡自流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隔油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加强给排水管网维护,严防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地表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潜油泵置于地下密闭储油罐内,真空泵、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站内设置禁鸣标志和减速带,引导车辆减速慢行,减少交通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东、南、西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2 | 总成喷漆线、 1#变截面、抛丸机产线改造项目 | **市**常兴镇东大街27号 | ****公司 | **寄****公司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厂房改造等,重点防控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昼间午休时间(12:00-14:00)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向我局报备并公告周边群众。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规范堆放并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建筑垃****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1.工艺废气治理:总成喷漆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4)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相关限值要求(≤50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40mg/m3)。抛丸机废气经新更换的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控制:调漆、喷漆等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原料(涂料、稀释剂等)密闭储存,调配过程采用密闭设备,防止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1.0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3限值要求(≤3.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调漆用水全部在生产工艺中消耗,不外排。加强厂区给排水管网维护,确保无跑冒滴漏现象,避免污染地表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压缩机、机器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