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需要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历史遗留废弃磷石膏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1)**一套年产8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5250m2,固体贮运厂房1920m2,配电间1600m2,事故池5000m3。(2)完成**、大为等6处历史遗留磷石膏103.95万吨清挖转运和无害化处理。(3)完成板桥镇喜山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场地平整5.13万m2,防渗工程18.13万m2,地下水导排6处,地下水导排管1220m、渗滤液导排6处,渗滤液导排管3073m、截排水沟2400m,并将无害化后磷石膏回填喜山矿山后封场恢复生态环境。工程总工期24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1s2POJSUQ9LtaFOFN2nyHQpwd=4ec3 提取码: 4ec3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办公室,欢迎前来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周****事业单位。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提倡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 地 址:**市**大道337号 联 系 人:袁局 传真/电话:158****2829 (2)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地 址:**省**市**区中南二路2号 联 系 人:张工 传真/电话:159****4678 E-mail:****@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026年3月11日 |